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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调查
东莞重婚取证:东莞重婚案8名遇难者成为农民工
添加时间:2022-03-03
 

东莞重婚取证配偶与他人同居并不意味着犯“重婚”法院的案例研究表明,上述8起自诉案件中,没有一个能够成功地对被告人定罪。最突出的问题是取证困难。可见,自诉人,尤其是女性受害人,凭借自身实力,很难收集到对方重婚的证据。

“重婚证据必须证明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,包括配偶是否有婚宴,配偶是否以夫妻名义应酬等。证明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,但只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不能认定构成重婚罪。”

[案子]

同居男女因重婚罪被判入狱

2006年至2012年底,湖南男子阿兵(化名)在东莞和湖南老家躺了近六年,过着有两个“老婆”的生活。原妻艾伦(化名)留在湖南老家,被骗五六年才来到东莞起诉丈夫和第三者。去年,她的丈夫阿冰和第三者均被判刑。

东莞重婚取证

已婚男子骗单身女工同居生子

2006年1月,经过介绍不久,阿冰与女子艾伦在湖南老家结婚,随后两人育有一子。婚后不到半年,阿兵就一个人来到东莞打工。期间,他认识了同样在东莞打工的年轻单身女子阿梅(化名)。两个青年男女相处了很长时间,逐渐产生了感情。阿兵从来没有告诉阿妹自己结婚了。沉浸在爱情中的阿美相信阿冰。两人很快以夫妻名义在东莞同居东莞重婚取证,后来又生了一个孩子。

阿冰就这样把东莞和湖南的两个“老婆”留了下来,一直相处到2010年2月东莞重婚案8名遇难者成为农民工留守妻子,阿妹无意中得知阿冰有家庭。当时她想过离开,但因为自己生了孩子,双方也有感情,阿梅最终还是选择了保持现状,两人依旧以夫妻的名义住在东莞以外。

同居女子重婚罪被判入狱六个月

两年后的2012年12月,阿冰的原妻艾伦得知情况后东莞侦探网,在东莞找到了真实情况并报了警。警察逮捕了阿冰和阿梅。检察院以重婚罪起诉阿兵、阿梅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阿兵与原搭档艾伦达成和解,并给予艾伦部分经济补偿。考虑到孩子需要父亲的照顾等因素,艾伦最终选择妥协,原谅了阿冰。

去年4月,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阿兵8个月有期徒刑,阿梅有期徒刑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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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主审法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法院法官余弦解释说,本案第三人阿美一开始并不知道该男子有妻,也不知道该男子有妻子。当时构成重婚罪。但阿梅得知男子有妻后,继续以夫妻名义与他同居,行为性质发生了变化。

[延长]

重婚和离婚案件受害者的索赔得到更多支持

南都浔二院陈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工作12年。在她审理的离婚案件中,涉及重婚的案件并不多。但她认为,重婚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坏的。东莞重婚取证陈法官提醒,在涉及重婚等明显过错的离婚案件中,法院一般会支持受害方提出的赔偿、房产分割等合理诉求。

离婚夫妻因重婚向女方支付5万元

陈法官引用了他去年处理的涉及重婚的离婚案。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,结婚三十多年,已经长大成人。男方认为自己与女方格格不入,十几年前就住在外面,双方分道扬镳。